水土保持科(农村水利科)职责
水土保持科(农村水利科)职责
职 责: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,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,组织水土流失监测、预报并公告,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。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。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,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。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
负 责 人:方建军
联系方式:0552-3131321
办公时间:8:00-12:00;14:30-17:30
办公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3号二楼水土保持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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